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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卦·六三:比之匪人

比卦六三爻

比卦各爻导航:
比:吉。原筮,元,永贞,无咎。不宁方来,后夫凶。

初六: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终来有它,吉。
六二:比之自内,贞吉。
六三:比之匪人。
六四:外比之,贞吉。
九五:显比,王用三驱,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
上六:比之无首,凶。

六三:比之匪人。
《象传》曰:比之匪人,不亦伤乎!

高岛原文:

此爻阴柔,居《坤》之终,不中不正,承乘应皆阴,有远君子而比小人之象。所交非其友,所事非其君,不以正道相助,而以私谊相亲,是巧言孔壬之小人也。初应四为比,比得其人;二应五为比,比得其人,皆正人也。三乃应上,上处卦之终,是为“后夫”,即“非人”也。上比“无首”,“无首”,有伤之象。例如范增之从项羽,不能展其才力,忧辱而死。故《象传》曰“不亦伤乎”,谓其意之可悯也。此爻变则为《蹇》,《蹇》九三辞曰,“往蹇来反”,可以知“比之非人”之凶也。

白话翻译:

此爻阴柔无力,位居《坤》卦末端,既不居中守正,又上下皆阴爻相承应,呈现远离君子、亲近小人的凶象。其所结交者非真朋友,所侍奉者非明君,不凭正道相助,反以私情勾结,恰如《尚书》所斥”巧言令色、奸佞惑主”的小人行径。

初爻与四爻相应成比,四爻为正人;二爻与五爻相应成比,五爻为明君——此皆合乎正道。唯独三爻却与上爻相应,上爻处卦之极位,是为”后夫”即”非其人”。上爻”无首”之象,暗喻头绪全无、伤败难免,恰似范增追随项羽,空有才智却难施展,最终忧愤屈辱而亡。故《象传》悲叹”不亦伤乎”,深悯其误入歧途之可悲。

此爻若生变动则成《蹇》卦,《蹇》卦九三爻辞”往蹇来反”警示:强行亲近不适当之人,必遭险阻反噬,愈进愈困。此正应”比之非人”的凶险本质——亲附小人,终致自陷绝境。

全爻通过爻位关系、历史典故与卦变推演,深刻揭示亲比之道的核心:必须择善而从、守正而行。若为私情所困、为奸佞所诱,纵使暂时得势,终将身败名裂,恰如范增之悲剧,足为后世鉴。

【占】
○ 问战征:观军而任用阉寺,参谋而偏听佞人,爻辞所云“比之非人”是也,安得不败!
○ 问营商:商业之盛衰,惟在其人,其人而日与市并无赖之辈,征逐往来。非人日亲,正人日远,不特其业立败,其人亦不堪问矣。
○ 问功名:交道不正,士品日下,不特声名破裂,祸亦随至。
○ 问婚姻:女贵贞洁,男效才良,人伦正道,苟非其偶,致误终身,不亦伤乎!

【例】 友人某来告曰:仆近与友某相谋,兴一大商业,请占其成否。筮得《比》之《蹇》。

断曰:《比》者,地上有水,有往来亲洽之意也。然依其所亲,其中显分利害,与善人亲则吉,与不善人亲则凶。此爻曰“非人”,显见非善人也。今足下共谋之友,余却不知其人,就爻辞而论,三与上爻既相应,三之所云“非人”,即上爻所云“无首”,人而无首,恐难免祸。足下与之共兴商业,凶莫甚焉,谓之“比之非人”,故《象传》曰,“不亦伤乎”。

友人闻而大惊,未岁而西国乱起,此友果处重罪云。

白话翻译:

【案例】友人某前来告知:“我最近与朋友某人商议,计划共同兴办一项大型商业,请您占卜此事能否成功。”通过筮卦得到《比》卦变为《蹇》卦。

断辞解析:《比》卦象征大地承载流水,寓意人际往来亲密融洽。但需注意——亲比对象的选择至关重要,利害分明:与善人亲附则吉,与不善者亲附则凶。此卦第三爻明确警示“非人”,显然指所亲非善类。虽我不识您那位共谋之友,但依爻辞推演:第三爻与上爻相互呼应,三爻所指“非人”即对应上爻“无首”之象——“无首”喻指无主见、无章法,人若如此,灾祸难免。您与这样的人合作经商,实为凶险之极,正应“比之非人”的爻辞,故《象传》悲叹“不亦伤乎”(岂非太可悲了吗)!

友人闻断辞大惊失色。次年,西方国家爆发战乱,那位朋友果然因牵涉重大罪责而遭惩处。此例深刻印证《比》卦“亲比择人”的智慧——若误与奸佞小人结交共事,纵使计划宏大,终将因人失事,自陷绝境。正如爻变《蹇》卦所示“往蹇来反”,强行亲近非人,必遭险阻反噬,悔之晚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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